本報訊(記者 劉宇鑫)“根據地稅部門的通知,從今年起,本市對於二手房交易中納稅人無法提供住房裝修費用的,將由主管稅務機關在成交價格的10%範圍內給予核定,裝修款實際成了少繳個稅的抵扣項目。”日前,本市多家二手房中介門店負責人表示,雖說規定中明確的裝修款抵扣額度是“10%範圍內”,但在二手房實際過戶繳稅時,相關部門已經按照購房款的10%這一標準進行計算。
  二手房裝修款全按房款10%標準核算,可以讓市民省多少費用?
  資深經紀人周經理以一套原值100萬元,現售價200萬元、無裝修發票的不滿五年二手房為例:不計算貸款利息,新規出台前,購房人需要按照100萬元差額的20%繳納個稅,即20萬元。新規後,按原來裝修款核算最高限、即10%核定,可減扣裝修費用20萬元,80萬元差額的20%就是16萬元,可以少繳納個稅4萬元。
  對於這一政策對近期二手房交易的影響,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,裝修費用的抵扣新規,對市場不會帶來實質影響。“從2013年的成交看,超六成的二手房交易都是無稅房或低稅房,真正需要按差額20%繳納個稅的交易占比很小。”胡景暉說,相比於兩三百萬元的總房款,潛在購房人不會因為目前減輕了一兩萬元的稅負,就改變購房計劃。
  (原標題:二手房裝修多按房款一成抵個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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